【48812】西安一男人私设地锁租借泊车位牟利 因涉嫌欺诈被刑拘

来源:米乐网    发布时间:2024-08-07 20:10:27

  本报讯(记者 李佳)将城管部分施划的泊车位私自装置地锁进行租借投机,近来,西安一男人因涉嫌欺诈罪被警方依法刑拘。

  10月30日,西安交警新城大队接到大众投诉:“有人在美好路福邸铭门小区西门的道沿上,私自装置三角车位地锁,以每月300元的价格租借给邻近居民,不交钱就无法泊车。”接到报警的当天下午,新城大队交警来到美好路福邸铭门小区西门,发现在西门路沿上,有人在曾经设置的占道泊车位上装置了三角车位地锁,但交警在现场并未曾发现租借泊车位的人员。经查询了解,交警把握了私自租借泊车位的男人王某的手机号。第二天上午,交警以小区业主投诉泊车位为由联系到王某。王某对其私设地锁并租借泊车位的现实供认不讳。本来,现场私设泊车位区域本来是城管部分施划的泊车位,王某私自设置地锁对其进行租借。现场私设地锁的30个泊车位中,除一个暂时没有租出去,其他29个车位都以每月200元或300元的价格进行租借。

  昨天上午,记者来到王某私设泊车位的现场,看到这处泊车位坐落福邸铭门小区西门外的人行道上,其装置的地锁现在已被撤除。记者经过查询了解到,受美好林带建造围挡影响,该处泊车位本来要在本月吊销。交警部分考虑到周边居民需求,泊车位仍可以顺畅运用。

  交警新城大队次序中队民警张铭元和记者说:“2017年8月,《西安市泊车场办理办法》施行后,一切占道暂时泊车位均移送交警办理。市民了解的‘道沿上’(即人行道)设置的占道泊车位,也是坐落路途上的。《西安市泊车场办理办法》规则,除公安机关交通办理部分外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可以设置、吊销路途暂时泊车泊位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路途暂时泊车泊位上设置地桩、地锁等妨碍,或许以其他方法阻止、影响路途暂时泊车泊位的运用,咱们据此对王某在泊车位上私设的三角铁车位地锁悉数撤除。”

  现在,王某因涉嫌欺诈罪已被公安新城分局韩森寨派出所刑事拘留,案子还在进一步查询中。